吴中区东中西圩沿太湖湿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单位正在进行“吴中区东中西圩沿太湖湿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吴中区东中西圩沿太湖湿地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东中西圩堤防外侧
建设内容:东中西圩总体上位于太湖北岸,在太湖主风向东南风的作用下,风浪对堤防冲刷严重,对堤防安全造成较大的隐患,为有效减小风浪对东中西圩堤防的冲刷,本次拟在东中西圩堤防外侧新建生态湿地工程。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施工期间废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通过加强管理、抑尘洒水等来降低影响。
(2)废水:为减少施工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影响,本工程在各施工区布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用以处理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根据施工生产废水的污染特征,采用以混凝、沉淀为主的处理工艺,使其出水可完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相关标准要求,全部用于场地、道路冲洗、出入工区的车辆冲洗。
(3)噪声:项目噪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噪声将不可避免的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通过场地布置、机械设备管理、施工计划安排、噪声防治措施等等措施来降低影响,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及其环境影响也随之结束。
(4)固废: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排放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不再增加,通过积极有效的施工管理措施,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生态:通过加强管理、做好工程完工后的生态环境恢复措施、减少植被破坏等措施来降低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项目工程是属于生态修复类的环境治理工程,具有良好的正面效益,工程建设中周边地表水水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暂时的,可通过控制污染排放等措施予以减免和消除。在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管理的此基础上,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衡量,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项目附近关心该项目的公众人员。
征求方式:在公告期间内登录网络平台(/)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同时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文本,并通过公众意见表反馈意见,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66395122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街2号
六、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太阳集团城娱8722·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7755604486 1058816054@qq.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181号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版权所有 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太阳集团城娱8722·有限公司 苏ICP备20012205号-1